一些小型廣告公司在居民區、走廊裏到處是牆,網上蒐索“搬家”也會發現不少搬家公司的廣告。
但記者發現,由於市場准入門檻較低,加之行業標準的缺失,加之加班費、起步價、變相漲價等亂象,搬家企業的價格陷阱成為投訴熱點之一。
搬家公司懶漢收取加班費,不派車
因為工作變動,在北京工作的徐女士把家從昌平區的麗水橋換到了海澱區的清河。”我們麗水橋那邊的房子很舊很小,但是清河對岸的房子面積很大,所以我們一直期待著早點搬家。但搬家那天,好心情就被搬家師傅毀了。”7月10日,徐女士投訴了一家工人日報《土草》。
徐女士告訴記者,她覺得社區走廊裏搬家公司的小廣告不可靠,於是於6月30日通過搬家公司app預約購車。運費是120元,用車時間是7月1日。但這不包括手續費,手續費需要與師傅協商。
“後來,我和搬家師傅約定了兩個人上門,裝卸費300元從7月1日13點15分開始。因為我和老公要去新房打掃衛生,所以大概是13:00回立水橋住處。當我們到達時,我們發現搬家的主人已經到了,我們感到很尷尬。”徐女士說。
但徐女士說,後來在整個搬家的過程中,一比特女主人總是背著東西。除了大跑步機,男主人上來一次,在浴室裏呆了20多分鐘。”一個多小時後,我們終於搬走了。男主人出現了,說他們12點40分到。從那時起,我們不得不額外支付80元的加班費。如果我們不給,我們就不會離開。我們拖延的時間越長,我們必須支付的費用就越多。”徐女士說。
“我們不要求他們早到。他們到達時就開始計時是不合理的。另外,在整個搬家過程中,男主人還存在偷懶的問題,導致加班加點。但男師傅告訴我們,加班費是搬家公司收的。如果沒有,公共汽車就不能離開。但當我們和搬家公司的客服溝通時,他們說費用是師傅收的。他們在三個工作日內給了我們迴響,但是三個工作日內沒有給我們迴響。後來,我又打電話來。客服說我們的訂單還沒有處理。現在已經一個多星期了,客服還沒有聯系我。”徐女士說,雖然錢不多,但她對這種態度並不滿意。
移動公司常用的價格陷阱
許女士並不孤單。深圳消費者鄭先生說,去年底搬家時,他和搬家公司協商,一輛大卡車可以完成裝車,價格是880元。然而,在搬家當天,對方表示,由於限購,使用了兩輛小中型客車,價格1800多元,比原來貴了近千元。
北京市工商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搬家公司的價格陷阱是投訴熱點之一。他列舉了搬家公司設定的幾種價格陷阱
一是以低價吸引消費者。活動結束後,從地面起價,加收樓面費和大件物品處理費;
二是存在轉包問題。一些搬家公司因為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服務而將客戶轉包給其他搬家公司,其他搬家公司會借此對消費者單獨收費;
三是不簽合同,不提供發票。當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部分消費者因未與搬家公司簽訂合同、無消費證明而無法投訴。
三是不簽合同,不提供發票。當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部分消費者因未與搬家公司簽訂合同、無消費證明而無法投訴。
中國消費者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銀江告訴記者,個別搬家公司為了多收點錢,會在車上做文章。它看起來像一輛4米長的馬車。通過在車廂內設定夾層,用鋼板堵住幾十釐米,縮小了車廂內部空間。原來,一輛車可以裝兩輛車或加一輛車,這樣就變相漲價了。
搬家時請注意這些事項!
對此,陳銀江建議:
1、消費者在準備搬家時,要找知名的正規搬家公司,注意防止造假,避免盲目追求低價;
2、在預約搬家前,我們必須與搬家公司商量細節,以契约形式確認,確保搬家公司不會以各種理由要求漲價;
3、搬家過程中,儘量全程陪護,以免物品丟失和損壞,並無法分清責任。
“企業應當誠信經營,不得以低價誘導的管道侵害消費者權益。此外,有關部門還應加強監管,將不誠信企業或個人列入黑名單。”
